文学院关于强化精品课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5-19   浏览次数:561

文学院关于强化精品课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学院教授委员会2008116通过)

 

    为了深化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建设,全方位地达到省级示范性专业的水平,文学院将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强化精品课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和《辽宁省普通高校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的所体现的课程建设精神,以及文学院课程建设实际,经文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决定,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第一阶段为二年,建设时间自20083月至20101月。

二、以项目的方式实施精品课建设工程。采取教师申报,文学院教授会审定,院长组织实施的办法。提倡合作精神。各系、教研室根据课程特点组织成员申报,充分挖掘潜力,发挥团体优势,组成合理的师资梯队,为将来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第一阶段精品课建设范围:各个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

四、建设的基本内容:精品课建设内容根据《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和《辽宁省普通高校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以及文学院精品课建设发展目标拟定。

五、建设资助:

1、立项申报校级精品课的项目每项资助3000千元;

2、立项申报省级精品课的项目每项资助5000千元;

3、立项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的项目每项资助8000千元。

六、申报办法:申报者填写《文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见附件三),提交给学院教学干事,由文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院长公布。

七、考核与验收:

1、根据立项指标和预期进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2、项目结题后,由院教授委员会审议验收。不合格者追缴建设资助资金。

 

文学院

200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