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5-19   浏览次数:638

为贯彻落实《沈阳师范大学加强本科教学质量建设的意见》【沈师大校发〔20081号】提出的“完善教学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评估的质量保障作用”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从教学工作的各环节入手,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监控和反馈,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推出本办法。

本方案共分为监控目标、监控组织、监控制度、监控措施、评价与反馈五部分,使教学质量监控覆盖教学全程,通过上、下,内、外的全方位沟通,保障我院教学工作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一、教学质量监控目标

教学质量监控目标是通过对人才培养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促进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设计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一)人才培养目标系统。科学制订并严格执行培养方案。通过系统监控,确保人才培养目标设计的前瞻性和稳定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确需对培养方案进行调整的,应按规范程序递交申请进行审批。

(二)人才培养过程系统。保证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规范化,确保教材、教学参考书、讲义等教学相关资料的完备和先进;强化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指导的监控;注重教师培训,通过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三)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系统。加强对学生毕业率、就业率及就业层次、用人单位评价、各项竞赛获奖率等方面的调查与统计分析,为教学质量评价、教学工作改进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

 

二、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

为保证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顺利展开,成立文学院教学委员会,该委员会在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各系主任、教授构成,是对学院教学工作行使监督及评估职能的常设机构。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通过“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同监控”的原则实现教学质量各环节的逐级监控。

(一)院长负责制。在院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学院领导集体和教学委员会的作用,负责对学院的整体教学工作、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监控。要求根据实际编排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并组织教学;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和任务分配。

(二)院教学委员会。通过听课、巡视、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收集和评价教学状态,并把分析整理后的结果向教学委员会进行教学质量反馈。

(三)系主任。学习贯彻学校教学标准,编制与审核授课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按照要求制定考核标准,组织教师卓有成效地开展教学活动。系主任的教学质量监控以教学环节的日常监控为主,由系主任负责组织本系教师的听课、试卷命题、阅卷、试卷分析等工作,并分析、吸纳院级督学的各类检查评估成果(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进度计划、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研活动的开展等),把关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

(四)教师。按照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切实执行授课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三、教学质量监控的制度

(一)建立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讲义等教学文件和资料及时更新制度,以确保教学能够紧跟时代变化,符合教学实际。

(二)建立“四级听课”制度,除学院领导、教授和系主任,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开展教学调研、了解教学情况、指导教学工作外,增加教师相互听课环节,在教师的相互学习中提高教学质量。

(三)建立常规性的教学检查制度,院系领导开展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尤其是“期初”、“期中”、“期末”的教学检查;与学校的监控体系相衔接,充分利用校督学制、信息员制、学生评教制和教学评估制,做好文学院教学动态监控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四)建立各项评估制度,在文学院的领导下各专业对涉及教学质量的课程、教材、实验室、试卷、毕业论文等建立相应的评估制度,确保影响专业教学质量的各个方面正常、高水平的运行;

(五)建立与完善考试管理和考试质量分析制度,系主任负责本专业课程考试的命题、试卷审查、阅卷和质量分析工作;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和督学负责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制、组织巡考等监督工作,并会同专业带头人、系主任对试卷质量进行抽查、考试质量总体分析材料等进行反馈和总结。

    (六)建立专业实习、实践管理制度,包括课堂实践安排、假期实践组织与学生实习管理制度等。由学院制定各专业实习、实践总体规划,各专业按照各自专业特点,结合实际做出安排。

(七)建立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严把选题关、指导关及成绩评审关,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奖惩机制,进一步强化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质量分析工作。

 

四、教学质量监控的措施

以评估检查为重点,教学信息监控、学生反馈为主,以平时抽查、检查为辅,针对教学全过程实施监控。

(一)常规教学检查。各教研室组织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尤其是“期初”、“期中”、“期末”的教学检查。期初教学检查以教学秩序和教学准备及教师、学生到位情况为主,由各系主任组织;期中教学检查以自查为主,院督学在此基础上对半学期以来的教学工作进行抽查;期末教学检查以监测考风、考纪为重点。

(二)专业评估。以专业评估为契机,促进加强专业建设,推动学科专业结构的整体优化,着力打造重点专业,凝炼办学特色。     

(三)课程评估。深入开展课程评估,促进课程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网络资源共享课程、大学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课程以及重点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坚持对重点建设课程进行阶段性验收评估和结项评估;深入挖掘课程资源,及时总结课程建设的经验,推动课程建设的整合化和系列化。

(四)教材评估。积极开展教材评估,坚决淘汰过时、劣质的教材,建立评估机制,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积极编写自编教材,推进精品教材建设。

(五)实验室评估。坚持开展实验室评估,促进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校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推动实验教学环境的整体优化,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促进实验室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六)试卷评估。积极开展试卷评估,强化教师和相关负责人,尤其是主管副院长和系主任的责任意识,确保试卷质量,使各级各类考试能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

(七)毕业设计评估。坚持执行选题、开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评优、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切实加强学生毕业设计工作,规范毕业设计管理,保证毕业设计的质量。

(八)学生学习质量评估。制订“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个性与共性相统一,形成性评价与终极性评价相协调”的“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质量评价机制,逐步推行“学生过程性评价”科学合理地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监控。

(九)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合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的由学生评教、领导和督导评教相结合的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对评价结论不合格的教师,组织专家进行诊断性听课,如结论属实,则暂停其教学工作或调离教学岗位,督促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十)教学信息监控。通过师生座谈会、学生教学信息员等渠道,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师生监督评议。

 

五、评价与反馈

以日常教学检查与专项评估为契机,以教学督导、学生教学信息员及用人单位为依托,加大反馈和调控力度,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常规教学检查反馈。及时查找和纠正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开展总结研究,推动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专项评估反馈。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类专项评估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督促整改的力度,切实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三)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反馈。科学设计评价方案,进一步加强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其正面导引作用,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水平。

(四)学生教学信息反馈。执行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以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为载体,及时收集、整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个人,促进教学改革的深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五)人才培养质量反馈。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看法以及社会对学校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使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社会需求保持动态适应。

                                     

 

 

         文学院 

 2008年10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