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毕业论文部分)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8-11-02   浏览次数:11



七、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

1.组织管理

1)组织领导: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详细工作计划和安排,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能进行比较周密的组织,能够进行自查、自评。

2)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学校或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开题报告审核制度,建立工作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和解决实际问题。

3)档案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存本(包括论文封面、论文任务书、论文评审书、诚信声明和毕业论文正文)、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答辩记录、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设计)清单、质量分析报告等由专人管理、专门保存,存档时间不少于五年,存档材料无丢失现象。

2.指导教师及学生

1)指导教师配备:具备讲师以上职称,专业背景与学生专业接近,50%以上指导教师有指导两届以上毕业论文经验。

2)指导学生数:每名指导教师指导论文人数一般不超过6名。

3)工作态度:严格要求,严谨治学,对学生指导每周不少于1次,并能够进行指导答疑,核查学生的弄虚作假和抄袭现象及时纠正,并将整个指导过程和学生的反馈情况即时记录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中。

4)学生情况:学生按照论文(设计)进度制定工作计划,按照计划独立完成工作任务,没有抄袭和任何违纪现象。

3.选题及开题

1)选题程序:各学院应在第七学期中期前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学生自由选择。

2)题目要求:体现本专业的基本特点,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题目要精炼、具体、严谨,学院要对选题进行审查;原则上一人一题,若几名学生参加同一个课题时,必须明确每个学生所承担的任务,独立完成。

3)开题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体现选题目标。

4.答辩及评分

1)答辩组织: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在院长主持下,由学术造诣较高、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5-10人组成,答辩组织工作安排合理,严格履行答辩程序,论文答辩记录准确、完整,认真填写成绩评定表,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生。

2)评分工作: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定成绩与论文(设计)实际水平相符,成绩评定表评语准确,针对性强。

5.总结工作

1)论文(设计)质量:论文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思路清晰、文字表达能力强,中英文摘要、撰写体例、字数、装订等方面完全符合学校或学院的有关要求,无抄袭和弄虚作假现象,无论文检测文字相似度20%的学生。

2)自我评价及总结:能及时、有效地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自评、自查工作,并结合实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质量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