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人:团委审核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次数:11

全院师生: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经学生个人自评申报、班级初评并公布、年级审核、院测评小组复核、批准,我院20、21、22级本科学生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结果发布到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9月25日-9月29日。如有学生对评审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592478

地点:汇文楼421办公室

沈阳师范大学学院

2023年9月25日

 

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于巍

副组长:刘洪浩、高阳、孔令众、高若淇

组员:




文学院2020级综合测评结果.zip

文学院2021级综合测评结果.zip

文学院2022级综合测评结果.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