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1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0-22   浏览次数:1268
沈阳师范大学201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人:教师专业发展学院       身份: 一般用户     等级:2    所属: 教师专业发展学院

    关于沈阳师范大学201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和沈阳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沈阳师范大学将于2010年3月开始组织应届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教师专业发展学院具体落实。报名对象为校本部的应届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生,申请的教师资格证范围为:高中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现将201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流程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流程
(一)2010年3月11日——3月19日在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由校医院通知各学院; 2010年1月11日之前各学院将本院的学生信息表格报到校医院(电子表格见附表一,此体检表可代替毕业生体检表),以备校医院安排具体体检日期,学生本人体检时需将体检费65元/人交到校医院。
(二)2010年3月15日零时——19日23时59分在中国教师资格证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申请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沈阳市教研网www.syjyyj.cn)上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三)2010年3月22日——23日期间,各学院上报材料及缴费,具体材料如下:
1.提交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每张申请表按指定位置贴好照片(2寸),同时,在承诺书上需本人亲自签字,若信息有误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提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并由各学院负责学生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在相应栏目填写简单评语及签字、盖章;
3.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4. 提交《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
5.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者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教师资格证应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6. 提交与网上报名同底板的小二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学校及所报学科,夹在申请表上即可;
7.提交毕业证复印件一份(2010年6月下旬);
8.每人交材料审验费10元。
注意事项:
(1)所交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除了网上打印之外,一律用黑色水性笔填写表格内容。
(2)《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各学院在2010年1月20日之前到田家炳教育书院301室领取;
(3)照片应为正面免冠的,大头贴免交,在网上提交的照片规格为114*156.JPG。
二、非师范生报名流程
(一)2010年3月11日——3月19日在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由校医院通知各学院; 2010年1月11日之前各学院将本院的学生信息表格报到校医院(电子表格见附表一,此体检表可代替毕业生体检表),以备校医院安排具体体检日期,学生本人体检时需将体检费65元/人交到校医院。
(二)2010年3月15日零时——19日23时59分在中国教师资格证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申请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沈阳市教研网www.syjyyj.cn)上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三)2010年3月22日——23日各学院上报材料及缴费,具体材料如下:
1.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每张申请表按指定位置贴好照片(2寸),同时,在承诺书上本人签字。若信息有误本人承担后果。非师范生在报考具体科目时一定跟自己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否则,教育局审验材料时将被视为不合格;
2.提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并由各学院负责学生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在相应栏目填写简单评语及签字、盖章;
3.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4. 提交《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
5.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者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教师资格证应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6. 提交与网上报名同底板的小二寸照片一张,照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学校及申请学科,夹在申请表上即可;
7.提交《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提交《教育教学实践评价表》一份,按照表上要求填写完整,实习学校盖公章和学校一把手签字,听课记录50节,讲课教案20节;
9.提交一份教育实践总结(要求字数为2000,A4纸打印,实习内容与本人具体专业和申请学科一致);
10.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2010年6月下旬);
11.代收说课评审费每人200元。
注意事项:
(1)所交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除了网上打印之外,一律用黑色水性笔填写表格内容。
(2)《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和《教育教学实践评价表》各学院在2010年1月20日之前到田家炳教育书院301室领取。
(3)照片应为正面免冠的,大头贴免交,在网上提交的照片规格为114*156.JPG。
(四)非师范生的测试范围、说课时间
1.2010年4月6日公布测试范围和每个考生的测试时间;
2.2010年4月17、18日进行测试,高中和中职测试地点在沈师大,初中和小学测试地点在沈阳大学教育学院,幼儿园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送材料顺序及取证时间
1.报送材料顺序
各学院集体报送材料时,需将下列材料按顺序夹在二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间→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一份→实习总结一份(非师范)。
2.取证时间
各学院在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同时发给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在2010年6月下旬;
不尽事宜请咨询田家炳301室的王老师、闫老师,电话为86576710。

附件一
沈阳师范大学2010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体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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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专业发展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