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4-13   浏览次数:1115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社部的有关部署和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4】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相关说明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本单位教职工做好申报工作。
   2、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认真阅读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4】57号)
 点击浏览该文件,并参考阅读我校2012年《关于推荐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以全面了解选拔推荐工作的相关要求及选拔条件等内容。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是每个教职工学术贡献的重要体现,也是晋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评选条件之一。目前,我校已有在岗二级教授28人
 点击浏览该文件、在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
 点击浏览该文件。本次推荐,学校拟择优推荐5名人选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2014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评选。
   二、申报所需材料
   所提交材料、填写内容及综述均为近5年成果
   1、1000字以内的综合事迹材料;
   2、《专家情况登记表》(电子版)一式一份,请仔细阅读相应的填表说明;
    3、《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览表》(电子版)一式一份,“突出贡献事迹”栏内的字数要控制在500字之内;
    4、人选数据库文件。可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ln.hrss.gov.cn)公告公示栏内下载;
    5、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说明主要贡献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超过20页,一式一份。
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申报,提交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表格。
    2、单位审核。基层单位需根据本人书面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3、各单位请于4月17日下午4:00前将申报人员名单(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和其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同报人事处。
   4、4月18日学校将申报人员《专家情况登记表》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5、4月23日至25日校专家评议组评议推荐,人事处将校专家评议组推荐人员名单报校党委会批准后予以结果公示,公示期5天。
   6、5月5日前将确定人选的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郭红   联系电话:8659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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