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交费卡使用说明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13   浏览次数:461

沈阳师范大学交费卡使用说明

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学校给每一位学生发放一张用于大学期间交费用的建设银行储蓄龙卡(以下称交费卡)。根据辽宁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办法规定,我校采用银行批量划转的方式收取学费,所收学费直接上缴省财政。请学生每年务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将学费存入交费卡中,学校不收取现金。请各位同学务必妥善保管好交费卡,凡不能按期顺利交费者,将不能按期注册(即不能按期选课)。

1. 如何使用交费卡交费

⑴交费日期

学费、教材费:学校实行学生缴费与选课联动,在校生每年五月末交下一学年学费、教材费,具体日期以财务处通知为准。新生按《新生入学指南》要求的时间交当年学费。

宿费:到所在生活区交纳。

⑵交费金额

学费:根据入学时所交的学费标准每年按期存入交费卡中。

教材费:第一学年600元,第二、三学年各400元,存入交费卡中。

宿费:按每学年1000元或1200元交所住生活区。

⑶如何存款交费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持卡直接在当地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存款业务,沈阳市以外异地存款手续费为5‰,最低收取2元,最高收取50元。

⑷如何修改密码

交费卡的初始密码统一为955330。在修改初始密码前,只能办理存款,不能取款,但不影响学生交费。如需取款,需持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交费卡,在全国任意建行柜台办理修改密码后,才能正常使用(自助取款机不能修改密码)。学生也可到校后办理密码修改业务。

⑸如何查询余额

拨打建行服务电话“024—95533”(在沈阳地区可以直接拨打95533),或在建行ATM柜员机上查询。

⑹退学 

学生办理退学时,需带退学函、退学证明。如涉及退费,还需带学费收据、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学生退学,如在第一学期的一个月内退学,退全额学费,一个月后退学费的一半;如在第二学期退学,在开学的半个月内,退学费的一半,超过半个月则不退费(转学等原因退学费的也按此办理)。

(7)如何办理挂失

如果不慎将交费卡丢失,并且已将应交费用存入交费卡中,请立刻拨打建设银行客服电话024—95533办理短期口头挂失;五日内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沈阳市内任一建设银行办理正式挂失业务。

  (8)如何更换交费卡

因丢失、消磁等特殊原因更换交费卡时,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沈阳市内任一建设银行办理新的储蓄龙卡,之后及时到学校财务处收入管理科办理交费卡变更登记手续。

2. 注意事项

请学生切记不要将身份证与交费卡放在一起,以免交费卡和身份证同时丢失,给补办新的交费卡带来不便,学生应将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几份,以备补办新交费卡时使用。

(1)此交费卡每年需交年费10元,扣收日期为此卡开户日-即开户所在月份的28日。如果银行扣年费连续三次不成功,则此卡状态将设为不正常,需到开户行或拨打开户行电话进行查询,开户行电话:86223431。除存款外,其他任何业务(包括学校批量划收学费、宿费)均不能正常办理。

(2)建议学生在应交费用基础上每年多存入20元,否则将影响学校批量划收及选课工作。 

(3)此卡要保证任何时候余额都不低于1元,若余额低于1元,半年后此卡将自动销户。

(4)该卡是我校为学生开办的唯一有效交费卡,每学年选课时(每年五月末),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划款日期前将应交费用存入卡内。其他银行卡或非本人身份证办的卡均不能办理划收业务。在学生毕业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销户。

(5)学生可通过登陆校园网 www.synu.edu.cn财务处网站中(或在浏览器中敲入http://210.30.208.195/)查询交费情况,具体查询方法可详见网站中的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