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沈阳师范大学文艺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2011年度年检报告
沈阳师范大学“文艺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获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为重点研究基地已进入第三个年头,本年度基地始终围绕国家和辽宁省社会发展战略,在文化与文艺领域充分发挥我中心专业人才集中、研究条件优越、思想理论资源丰富的优势,针对国家特别是辽宁省文化与文艺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高水平的研究,探索高等学校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新途径、新方式,为党和政府确立文化与文艺发展战略、制订文艺政策、开展文艺工作等提供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咨询意见,组织文艺与社会发展基础理论研究和对文艺现象的批评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文化建设。
一、基地近期取得的科研成果
科研立项:本年度内成功获批1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项目1项,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地项目1项,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2项,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4项,其它立项2项,累计新增研究经费60余万元。同时,此前申请的一批在研项目的研究工作也进展顺利,正在按照预期进度积极推进。
学术论文:本年度基地全体成员在各类专业期刊共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29篇,其中A+类1篇,A类5篇,B类7篇,核心期刊42篇。这些论文既有基础理论研究,也有针对具体文学文化现象的深层阐释,既有宏观着眼、高屋建瓴的概括之论,也有立足辽宁本省的具体个案研究。无论在选题广度还是在阐释的深度方面都可圈可点,在学术界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学术著作:共出版学术著作15部,此外,另外几部著作目前正在撰写或校对中,不久即将交付出版社出版。
成果奖励:半年多来,基地成员共获得科研成果奖励10项。在省内学界产生了积极广泛的影响。
二、基地成立以来的管理情况
基地经过两年发展,已经进入稳步前进阶段,各项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完善中心为辽宁文艺事业发展服务的运行机制,取得关于辽宁文化建设、文艺思想发展、艺术产业规划、文学创作与批评等高水平的学术研究系列成果,在全国取得广泛影响;组建成一个熟悉辽宁文艺事业发展实际,研究水平高的学术团队,形成集团优势;成为文艺与社会发展研究领域学术交流和提供咨询有影响的平台;自身的科研管理也达到规范化、制度化。首先,中心继续加大基地基础建设并重视基地人才培养,为基地的后续发展储备更多优秀人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基地购置大量文献图书资料,支持青年人才广泛参与国内外大型学术交流活动,这些都十分有助于青年人才的高效成长。其次,本中心还将继续完善辽宁文学资料库,努务将辽宁地区作家、批评家的创作和学术研究成果搜集到资料库中,尽可能地达到同类资料的收藏在国内最为齐全的目标,并且同时拥有纸质与电子资料两种形式,便于查询。最后,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本基地提交的《提升辽宁文艺批评队伍综合实力 实现辽宁文艺批评新跨越》获得辽宁省委宣传部张江部长的批示并被相关行政部门采用落实,在辽宁省文艺界产生重大影响。
三、基地成立以来的主要学术活动
中心召开了多次学术研究会,广泛邀请省内外的知名学者、作家以及众多报刊媒体就辽宁文学创作与文艺思想建设展开了深入的学术研究,形成了思想理论的共识,为进一步开展批评与研究奠定了基础。
四、基地下一年的工作规划
基地2012年的工作要积极贯彻执行业以制定完成的《文艺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规划》的既定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主要在如下几个方面重点推进:
1、保证已经获批的各种科研立项顺利展开,争取进一步产生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积极组织申报新的科研立项,使相关的研究工作在广度与深度上得以拓展,获取更多的经费支持。
2、进一步探索将高校优质资源与社会文艺发展实现有效对接的新途径,与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作家协会、辽宁日报、沈阳作家协会等单位形成较为稳定的协作关系,搭建好交流的平台,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实现研究成果转化。
3、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扩大本“中心”在省内以及全国影响力。
4、加强基地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激发研究人员的工作热情。继续推进辽宁文学资源库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文艺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文学院代章)
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