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5   浏览次数:1018

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

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经学校与新华社辽宁分社协商,2016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15年9月1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拍照)时间及地点

1.集中拍照时间:2015年9月1(周二)早9:40  (具体拍摄时间见附表)。

地点:星晔会堂(原文体馆)一楼,第四拍摄室(其他拍摄室拍摄无效)。

2.个人补拍时间:2016年1月5日--6月30日(建议4月30日前补拍,因个人原因未能在4月30日前补拍,影响学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学位证书制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75号 新华社辽宁分社高校图像信息采集中心(省政协对过路口北)联系电话:86896104。

二、注意事项

1.参加采集的学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现场刷身份证进行采集。

2.本次信息采集以学院为单位,严格按照拍照时间表中的时间要求进行拍摄。根据近几年的经验,在排队过程中极易发生拥挤及踩踏事件,所以要求研究生秘书必须亲自到场组织本学院研究生进行拍摄。拍摄前各学院老师负责在文体馆门口(一楼东侧口,不得提前带入文体馆)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排队,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将本单位研究生带入拍摄场地。老师未到场的单位不得进行拍摄,拍摄顺序顺延。

3.在拍摄过程中不随意交换位置,不大声喧哗,所有个人物品随身携带。

4.本次未能按时拍照的学生需自已到新华社辽宁分社进行补拍,学校不再统一组织拍照。

5.根据教育部要求,学生在图像采集时,不得穿毛领、吊带服装,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因拍摄背景幕布为兰色,在拍照当日不宜穿与背景幕布颜色相近的上衣。

6.按照有关要求,学生应缴纳拍摄、制作及上网注册费20元/人,请各学院在9月3日前统一交到研究生处(采集费按实际参加拍照人数收取)。同时报送参加拍摄人员名单(从2016届预计毕业研究生名单中截取)

图像信息采集是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要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每名毕业研究生,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1.各学院2016届毕业研究生拍照时间表。

2.2016届预计毕业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处

2015年7月2日

 

附表

各学院2016届毕业研究生拍照时间表

时间

第四拍摄室

时间

第四拍摄室

9:40

法学院

10:45

体育科学学院

9:50

外国语学院

10:45

科信软件学院

10:00

文学院

10:45

国际商学院

10:10

教育科学学院

10:45

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

10:15

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10:45

大学外语教学部

10:25

美术与设计学院

10:45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10: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45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0:35

管理学院

10:45

教育技术学院

10:40

社会学学院

10:45

古生物学院

10:43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10:45

司徒安雕塑学院

10:45

旅游管理学院

10:45

戏剧艺术学院

10:45

音乐学院

10:45

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

10:45

教师专业发展学院

 

 

注:拍摄时间相同的单位按学院先后顺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