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2016届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5   浏览次数:778

关于统计2016届毕业研究生信息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16届研究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进行2016届毕业研究生信息的统计工作:

一、核对毕业生信息

(一)毕业生构成

2016届毕业生应包括:1.未曾休学的2013级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2.未曾休学的2014级两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曾休学,应在2016年毕业的研究生;4.预计不能在201512月底之前毕业的原2015届毕业生;5.提前毕业的研究生;6.留学生。请各单位仔细核查名单里是否有遗漏或多出的情况。

(二)部分项目说明

1.政治面貌。填写当前情况,如在填表后至毕业前发展成为预备党员,可在毕业前到研究生处申请修改。

2.生源地。毕业后如暂未就业,应派遣回生源地。生源地一般为家庭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地址要求详细到市,直辖市要求详细到区,所在城市最低级别为地级市,如是县级市及以下的应写到上级市。已将户口迁到学校者,应填写本人家庭所在地。表中有部分信息详细到省的,请补填完整。修改生源地需提供材料:①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有户口所在地地址的那页);②学生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3. 修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项需与研究生处谭老师联系。

(三)核对方法

核对分为两个步骤:1.基本信息核对(纸质表格,在学院核对);2.上网填写联系方式。

1.基本信息核对

我处已将预计毕业学生的信息数据做成EXCEL表格,请各位秘书到研究生工作群共享文件中下载,删去其他单位部分,打印输出,由学生本人核对信息,并确认签字。如发现表内信息有误,请直接在文本上做出修改,并提供相应材料。

留学生信息没有列在核对表里,请填写“2016届留学生信息表”,需要报送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表格。如不知道学号,可与研究生处谭老师联系。

因学生的学历和学位信息均以该数据为准,所以请学生务必认真核对,保证数据真实、准确。请各单位于923日前,将纸质信息核对表(加盖单位公章)和修改信息的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2.上网填写联系方式

毕业生需于923日前登陆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信息——2016届毕业生联系方式提交系统,登记本人和家庭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由于这些数据为毕业审核必备信息,请同学们务必填写详细和准确。请按照每项示例填写相关信息。

注:家庭详细地址应与纸质信息核对表上的生源地相符。进入系统后,系统会显示“上报生源地”,该数据为最原始数据,在纸质信息核对表上修改生源地信息的同学,需填写修改生源地后的家庭地址。

二、提前毕业申报

(一)申报资格

因报考博士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符合《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弹性学制的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其他原因申请提前毕业者应符合《沈阳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提交材料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需填写“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将申请表、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硕士论文撰写情况交到所在单位,并填写“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信息表”。随读学生的名单已列在核对表里,学生可在表上直接核对信息,不必填写“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信息表”,但必需提交“提前毕业申请表”。请各单位于923日前,将本单位申请提前毕业的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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