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6月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09   浏览次数:687

关于20166月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66月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本次报名仍将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上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大学日语四级、六级考试,大学德语四级、六级,大学俄语四级、六级,大学法语四级和高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将在201661819两日进行,18号四、六级,19AB级。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研究生(研究生包括2015级)等包括2012级、2013级、2014级在校生有资格报考CET42015级本科生只有高级班、特色班学生及研究生可以报名。(15级高级班、特色班学生直接将报名信息上报给所在英语班级的任课教师,再由大学外语教学部汇总后由教务处统一处理报名数据,报名费交给所在学院行政班级的学习委员。)

2、各类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

3、获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425分(含425分)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CET6 

4、专科在校生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大学英语四级;

5、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和小语种考试报名资格为包括12级、13级、14级、15级在内的在校生;

6、15级专升本和非15级英语高级班、特色班以外的2015级学生不可报名。

7、小语种四、六级不可以兼报,但小语种四、六级可以和英语四、六级兼报。大学英语四、六级不可以兼报。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

112级学生:201638日上午1000----315日上午1000截止。

213级学生:201639日上午1000----315日上午1000截止。

314级学生(含专升本)201638日上午1000----315日上午1000截止。

415级专升本学生:201639日上午1000----315日上午1000截止。

5AB级和小语种各年级时段为:201638日上午1000----315日上午1000截止。

*****请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进行报名,逾期将关闭报名系统。

2、报名程序:

1)报名网址: http://210.30.208.126 http://210.30.208.140

2)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点击活动报名---网上报名,四、六级英语报名菜单,根据需要选择语种和报考级别,请选择无误后再点击确定提交,一经确定后个人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3、审核报考学生的资格:各学院教务员老师于31510时后登陆教务信息管理系统,将不具备报考资格和学院规定时段内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信息删除。针对往届未毕业学生,各学院可在报名时段内联系教务处考试科统一报名。报考数据经全国大学英语考务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教务员老师通知报名学生核对校对单和报考信息单。

4、报名费用:四、六级32/人次;AB25/人次,费用交纳要以行政班为单位,各班学委将报名费于31516时前交给所在学院办公室教务员老师处。由于财务制度略有调整,教务员老师向财务处交纳报名费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是去任意一个建设银行存我们学校的对公账户(账户名为:沈阳师范大学,对公账户号为21001424101050001177,对公账户开户行为建行崇宁支行。),第二种方式是去财务处交现金。去财务处交费时仍需向财务处提交一份交费名细。(见附件四)如对交费方式不明确,可以打财务处咨询电话6-4433蔚老师。不再允许以教务员老师的银行卡去财务处刷POS机。

四、上交教务处材料:

1、各级别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一。

2、缴费收据。

3、各学院报名信息明细表,分级别整理、输出文本档加盖公章,见附件二。(截止时间201631816时前)

4、核对报名信息单方法:(教务系统——选课管理——学生网上报名——右键击学生报名信息——打印校对单格式二,学生签字)报名校对单请于31816时前上交。

注:如有级别错误的请在31816点前由各学院教务员老师与考试科李老师单独说明。

教务处联系人:考试管理科李老师,内线电话:8922;办公地点:汇文楼205室。

5、大学外语承诺书由各学院教务员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进行宣讲(不再上交),承诺书见附件三。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不要遗漏在校外实习的学生,不要出现错报(语种、级别)、漏报现象。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各项信息要准确无误,考生一旦缴费将不予退款,保证顺利完成本次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教务处

                                                                            O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