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文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挖掘教学内涵,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制定课程教学过程规范标准。
一、关于教案
1.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历与教学大纲相吻合;
2.任课教师教案内容要与教学大纲相吻合;
3.任课教师教案要及时更新,不断吸收本专业学术前沿成果。
二、关于课件
1.各门课程可根据教学需要选择制作教学课件;
2.课件制作要与教学大纲相吻合;
3.课件不要成为教学内容提要,要有多媒体教学的特点;
4.课件形式与内容、风格要统一,体现课程特色;
5.课件不能替代板书;
6.课堂上不能只放映课件,课件不能替代课程教案。
二、关于理论课程
1.理论课程教学过程要合理地安排理论讲授和实践练习之间的比例,做到讲、练结合,增加学生理论运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2.培养方案中理论课程教学实践学时与教学日历的时间要基本吻合,实践教学要在教学日历中有明确体现;
3.理论课程教学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强调师生互动过程,教师应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对教学方法和手段及时进行调整。
三、关于实践教学
1.课堂教学中的实践学时要与培养方案基本一致;
2.教学日历中要填写实践学时的计划和时数;
3.实践教学环节一旦需要课外和课下进行,脱离课堂教学要事先提出申请,确定教学环节内容和方案,保证学时实践内容、效果和人身安全;
4.不能随意更改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和地点;
5.实践环节教学中不能以视频、课件替代,杜绝教师不讲,学生观看的现象;
6.教学中视频播放不能超过一节课的三分之一(或不能超过课程总时数的二分之一,如《影视文学欣赏》课程等);
7.课堂实践教学中,学生讲、练不能超过一节课的二分之一时间;杜绝只是学生讲、学生练,教师不点评、不指导现象。
四、作业布置及批改
1.理论课程课堂作业每学期不少于2次;实践课程课堂作业大约每10学时1次;
2.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批改课堂作业和课后作业两次;
3.任课教师对作业批改要有针对,认真给出评语,不能只给成绩而无意见;
4.任课教师每学期学生作业至少保存二年。
五、命题、考试、阅卷环节
1.试卷命题要科学合理,知识点要合理分布,设置分数比例和分值;
2.试卷题型至少四种以上,知识考核要与教学大纲相问题,难易程度适中;
3.试卷命题三年重复率不能超过30%;
4.考核方式为综合的课程视为考试课程,其命题要求与考试课程相同,需要提交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期末成绩以及考试试卷,以备存档和查询;
5.试卷评定工作要采取流水作业,以教研室、专业或者系为单位进行评定;
6.平时成绩的分值要事先向学生公布,原则上不能超过总分值的40%,在期末考试之前上报平时成绩单;
7.评卷过程中赋分要统一,按照教务处规定的方式和原则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成绩,如有更改需要评卷教师签字、盖章;
8.试卷分析必须填写,并对考试内容、难易程度、学生成绩、知识点等进行科学及时地分析,为以后课程教学和教师提供借鉴。
文学院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