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16-2017学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次数:1075

关于评审2016-2017学年国家(省政府)奖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7年奖助学金预算计划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助〔20173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校生情况,现进行2016-2017学年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如下:

一、名额

根据各学院大二、大三、大四三个年级在校本专科生人数,按照比例划分,具体如下:

2016-2017学年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分配表

学院名称(简称)

国家奖学金分配人数

省政府奖学金

分配人数

学院名称(简称)

国家奖学金分配人数

省政府奖学金分配人数

软件

5

5

教科院

1

1

学前

3

4

法学院

2

2

旅管

2

2

体育

1

1

社会学

1

1

生命

1

1

文学院

2

2

马院

1

1

粮食

1

1

戏剧

2

3

外国语

2

2

物理

2

2

教技

1

1

数学

2

2

国商

6

6

管理

1

1

音乐

1

1

美术

4

4

化学化工

1

1

 

 

 

二、工作进度安排

919108日,为各学院宣传、申请、评选、公示和汇总阶段。

109日,为学校审核汇总阶段。各学院必须报送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公示。

1013日,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三、报送材料(学院盖章)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和申请审批表(附件2-7

附件2-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封面(文本)

附件3-2016-2017学年度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文本+电子版)

附件4-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文本)

附件5-2016-2017学年度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封面(文本)

附件6-2016-2017学年度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文本+电子版)

附件7-2016-2017学年度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文本)

2、公示材料(院长或书记签字,学院盖章)

3、支撑材料:

1)在校期间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2)四六级、计算机二级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上交备查)

3)荣誉证书(A4纸汇总,按照重要级别依次排列。原件审核、复印件上交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