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200人公告
发布人:团委审核  发布时间:2018-11-14   浏览次数:14

海城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200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857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2018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计划名额批复的通知》(辽教电〔201814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30周岁指截至报名起始之日,未满31周岁,即198711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7.报名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海城市2018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由海城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时,由海城市教育局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请考生登录“鞍山市教育网”(http://www.asedu.gov.cn/)、“海城市人民政府”(http://www.haicheng.gov.cn/),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考公告,填写并打印《2018年海城市“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按顺序放置。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4.教师资格证书验证: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询结果打印;

5.2018年海城市“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考生自行在“鞍山教育网”、“海城市人民政府”官网下载填写);

6.就业报到证;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8.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海城、台安、岫岩兼报。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即可报考。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 1117-20

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领取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在“鞍山教育网”、“海城市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2.报名地点:海城市三中艺体馆(原海城高中院内)海城市海州区同泽路文化街2号。

(三)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中的相关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其应用。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线分数者,无面试资格。

(二)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依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量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时,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全部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线,低于及格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应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在“鞍山教育网”、“海城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后详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与考核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岗位选择

报考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分数高者优先选择所报学科内的招聘学校,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七、公示与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体检、考核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将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

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市)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到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

聘用时间以最后发布聘用公告为准。

八、信息发布及信息查询

在特岗计划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网络发布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若错过相关考试信息,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1. 鞍山教育网(http://www.asedu.gov.cn/

2. 海城市人民政府(http://www.haicheng.gov.cn/

3. 咨询电话:海城市教育局人事科04123194018

九、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监督电话:024-86913099

省人社厅监督电话:024-22955741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412-2698108

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412-5544230

海城市教育局电话:0412-3194018

海城市人社局电话:0412-3605889

海城市教育局

海城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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