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四季度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发布人:团委审核  发布时间:2018-11-14   浏览次数:10

2018年第四季度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省委组织部《2018年第四季度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要求,现就2018年第四季度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如下:

一、抓好自主学习。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特别要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第八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重要文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开展专题研讨。11月底前,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广大党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生活实际,认真开展专题研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研讨,与党员一起讨论交流、带头谈认识、讲体会,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同时,要采取培训班、学习班、读书会、报告会、讲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活动,确保入脑入心、知行合一。

三、组织上好党课。年底前,全省高校各党支部要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组织广大党员听一次党课,要采取多种形式,创新党课课堂,通过党员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上好党课,不断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建好用好新时代党员群众讲习所,用群众的视角、朴实的语言常态化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让党员群众有感悟、有收获。

四、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全省高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2018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按要求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年底前全部实现转化升级,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建强每一个基层支部,做好组织准备;指导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要求查不足,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查不足,对照中央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查不足,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查不足,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做好思想准备,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印发通知要求召开。

五、学习宣传典型。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追授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追授黄群、宋月才、姜开斌3名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他们学习活动的决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等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方向、为榜样,找差距、明方向、见行动,学出忠诚、学出担当、学出干劲,集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更好地承担起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

全省高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安排方案。各高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各院系级党组织委要强化全程指导和督促检查,每个党支部都要作出具体安排,持续用力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本安排的相关内容如有变化,以中央及省委文件为准。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