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育人】文学院“五月的鲜花”综合育人计划之第三届“翰墨飘香、文韵悠长”书法大赛开始啦
发布人:团委审核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次数:152

书法艺术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载体之一,它蕴含着极其丰富的民族智慧。书法之美,美在性灵,贵在神韵。“高峰坠石”使我们领略重量与速度;“千里阵云”令我们涵养开阔的胸怀;“万岁枯藤”让我们习得强韧的坚持。我们对美的体悟、对人生品格的追求、对生命的认识都融入了翰墨之间。

 “五月的鲜花”综合育人计划是一项模块化、协同化、系统化的综合育人体系,其中包括思想引领、师德养成、学术研究、专业技能、社会实践等多个功能模块。“写一手好字”作为师范生专业技能之一,不仅是一名好老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强化美育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活动载体。为了进一步强化同学们的教师技能,在书法艺术中领略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文学院特举办第三届“翰墨飘香,文韵悠扬”书法大赛,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01比赛内容

本次比赛分为三个模块: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粉笔字。

具体要求:

1.软笔: 作品内容以弘扬爱国爱党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用书法艺术表现形式讲好辽宁故事。提倡自撰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积极向上,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

纸张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内芯)不超40cm,页数不超过12(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篆刻作品寄印稿6-12方,附两枚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2.硬笔:作品内容要求与软笔书法相同。

作品须用硬笔工具书写。字体及创作形式不限。

3.粉笔:作品内容选择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本科学生专业知识与技能量化考核手册里的古诗篇目。上交形式为拍照上交,在古诗右下角写好作者的姓名。要求在小黑板上画米字格或者田字格,在米字格或田字格里进行书写。

附:所有作品要求必须本人创作,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书写作者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学校名称、所在班级(或院系)、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凡未按要求注明个人信息的作品一律不予评选。

02相关安排

请各位参赛同学以班级为单位,将硬笔和软笔书法作品原件整理汇总(同时硬笔、软笔和粉笔字电子版同时上交,注意拍摄规整,内容完整,像素清晰),于410日下午16:40---17:30交到汇文楼后楼351-2房间。

联系人:姜迪

联系电话:13154216406

最新通知会在班级群里下发,请同学们及时关注班级微信群。

学院将推荐报名作品参加第二届辽宁省大中小学师生书法校级比赛。关于第二届辽宁大中小师生书法大赛相关材料,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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