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2年度先进女职工集体、巾帼建功立业标兵的通知》要求,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沈阳师范大学“先进女职工集体”、“巾帼建功立业标兵”评选活动。学院在广泛宣传动员基础上,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院审议,拟推荐高阳参评校“2022年度巾帼建功立业标兵”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3月1日。
如对以上推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联系人:江丹,联系电话:15040061602。
文学院党委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