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确立入党积极分子细则》要求,经日常表现考察、支部大会集体研究讨论等环节,拟确定吴海媚等49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对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各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地址:汇文楼421办公室,联系电话:86574537。
文学院党委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