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有效开展生活区工作,文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文学院第三届自管会部员选拔工作。
文学院第三届自管会部员经过自主报名、公开竞聘等程序,经学院研究讨论,现将竞聘结果公示如下:
楼务中心部(8人):
张媚涵 谭宇韩 颜梓杭 朴待伊 王梓淇
金 镭 王洪亮 林小颍
办公综合部(5人):
孟庆雯 章思涵 刘雯昕 马子渊 曹诗桐
对外宣传部(5人):
陶佳怡 王美凝 刘奕彤 阚子璇 王约翰
公示自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工作日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5日前,到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文楼421)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024-86574537
2024年11月1日
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自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