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实施办法(试行)》(沈师大委发[2003]42号)的要求,经日常表现考察、各党支部集体研究讨论和党委集体研究讨论等环节,拟批准何野轩等8名同志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现将我院拟转正党员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党委反馈情况,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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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党委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