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换届】文学院团委学生会团委副书记、主席团换届方案
发布人:团委审核  发布时间:2026-04-03   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若干意见》和《沈阳师范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事务组织建设,优化管理结构,在学院党委的具体指导下,文学院团委制定团委学生会团委副书记、主席团选拔工作章程,通过民主、公开、平等、透明的选拔机制,选拔出一批素质过硬、能担重任、肯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学生干部,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学生组织,更好地为学院学生工作服务。

关于该选拔的具体工作安排,将面向同学们另行通知。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切实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较强、不计个人得失、品学兼优的学生选拔上来。

2.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坚持学生干部选拔依靠民主推荐的方式,提高选拔任用结果认同度,学生干部威信度。

3.加强锻炼,重在培养。加强学生干部的培养和锻炼,为学生干部提供展示的平台,为优秀学生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机会。

二、岗位设置

文学院团委学生会下设主席团和团委副书记、部长、部员三个级别,团委副书记1人,主席团由执行主席1人,主席团成员2人,共4人组成。

三、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作风公道正派。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符合大学生校园文明规范相关要求,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团委学生会团委副书记、主席团成员等学生干部应是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学有余力,成绩优良的学生,原则上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现象,前一学年专业综合排名需在前百分之三十。

4.热爱学生工作。竞聘团委学生会团委副书记、主席团成员原则上需为在我院学生组织锻炼一年以上的处于第4学期阶段的全日制本科生。

5.能力素质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学生工作视野,对我院学生事务组织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生事务组织工作。

四、任职期限

每年3月到4月进行主席团换届,主席团的常规任期为每年3月份至次年3月份,即第4学期至第6学期(部长在当选主席团成员后需兼任原部门部长至10月份)

五、选拔程序

(一) 自愿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候选人认真如实填写报名材料。

(二)竞聘推荐

1. 竞聘团委副书记、主席团成员实行按岗申报,竞聘者需进行笔试、竞聘演讲和现场面试三个环节考核。其中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学生管理、活动组织策划等方面内容),竞聘演讲控制在3到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对竞选岗位的认识、工作思路等,可配合ppt。面试由学生工作小组老师组织,面试问题内容主要为学生发展和学生组织事务性问题。

2.民主推荐。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上一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同一届团委学生会部长、部员以及各年级学生代表参与投票(竞选者不参与投票)。

3.统计结果。由监票和计票组现场统计结果,并向全体参会代表公布。

4.研究讨论。参考民主推荐结果,经学院研究讨论后,确定拟任人选。

(三)公示聘任

团委副书记、主席团成员拟任人员需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请校团委备案。各级别学生干部试用期均为3个月,试用期内如有工作态度不端正、不符合学生干部要求等情况出现,将取消聘任资格。

六、有关要求

1. 在选拔工作中,广大学生要积极参与、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本着对学生工作健康发展负责的态度推荐和评价学生干部。

2. 参与竞聘的学生要认真准备,充分展示,并正确对待竞聘结果,以此为契机,思考过往、规划未来、砥砺品质、提升能力。

3. 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杜绝打招呼、拉选票等影响换届公平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文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

附件1:文学院团委学生会竞聘申报表docx.docx


附件2:文学院团委学生会竞聘申报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