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2026年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人:团委审核  发布时间:2026-06-09   浏览次数:10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沈阳师范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沈师大校〔2026〕71号)等文件要求,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将开展2026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介绍

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始建于1951年,发展历史悠久,具有深厚的学术传统和积淀。著名文学家吴伯箫,修辞学家吴士文,文艺理论家冉欲达,文学史家张震泽、高擎洲、伍心镇等都曾在此任教。本学科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培养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孙郁,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金程宇,复旦大学博士生导师张宝贵,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赵敏俐、鲁洪生,全国政协委员、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臧永清等一批优秀人才。本学科于2011年获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8 个二级学科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

本学科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学术团队,现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16人、讲师14人,共有硕导34人。本学科20余位教师担任“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及国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省市社科基金项目的评委,担任国家、省市重要专业学会的负责人和理事。教师中有兼职博士生导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 人,辽宁省优秀专家1人,“兴辽计划”辽宁特聘教授2人,“兴辽计划”教学名师1人,辽宁省优秀教师1人,省级本科教学名师3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2人,入选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

培养目标:遵循产出导向原则,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学科性质、规律及特色优势,面向国家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具备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学理论基础、良好的学术研究素养、较强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术研究、高等院校教学和科研、中小学语文教育以及文化创意产业、新媒体行业、新闻出版、党政管理等部门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报名条件

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有一定专业基础,并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中做出成绩,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提交近三年内取得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一项学术成果。

三、招生专业与人数

专业代码:050100

专业名称:中国语言文学

授予学位:文学硕士

拟招生人数:30人

四、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6年61日至2026年8月20日,申请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及蓝底电子照片。并将提交的现场确认材料打包压缩发至申请专业所在招生学院指定的邮箱。

(二)资格初审

预计20269月2日在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synu.edu.cn/)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暂定于20269月5日(周六)在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146室办理现场确认,完成信息录入、图像采集、资格审核等工作,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和学校印制的《学员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必交);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交);

3)本人的学士学位证明原件(必交);

学士学位证明获取方式有4种,可任选其一:①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后打印;②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授予记录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③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格式由毕业学校自拟);④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

4)本人为主要撰写人或完成人的,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选交)。

3.特别说明

1)现场确认环节需采集人员图像信息,必须申请者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代办。

2)现场确认时人员需一次性缴纳前两年课程学习费用,未被最终录取的申请人所缴学费全部退还。

(四)资格审查与结果公示

根据同等学力申硕有关规定,学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synu.edu.cn/)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获得入学资格,在全国同等学力平台正式注册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未录取者退还缴费。

特别提醒:同等学力人员须确保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且真实有效,如提供错误信息、虚假材料等导致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培养流程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1.2年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75分及以上为合格)。课程学习形式为不脱产,教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

2.5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统考每年一次,一般3月中上旬报名,5月中旬考试;学员自行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报名费自理;考试成绩单科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本专业同等学力人员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如下:

1)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

考试语种

考试大纲

版本

英语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第六版

日语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日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第六版

俄语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俄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第七版

2)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版本

中国语言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第二版

3.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统考科目均通过者,须在达到条件后1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写作。

进入论文环节后,原则上须在2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并提交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系主要撰写人或完成人),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六、相关费用

学费分“课程学习费”和“论文指导费”两个部分,分两次收取。第一阶段在现场确认环节一次性缴清课程学习费用2万元;第二阶段在办理进入学位论文写作环节时缴纳论文指导费1万元。学校不收取其他费用。

学习费用全部通过学校财务处“缴费平台”缴纳,不接受现金缴费或其他渠道转账。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线上缴纳,预计每位考生每次每科目100元。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4.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5.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的文件规定为准。

6.原则上本专业报名不足20人时不予开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4-86592478、13238891096(微信同步)

联系邮箱:285124554@qq.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沈北新区)

招生答疑:“26秋同等学力报名咨询(中国语言文学)”QQ群,群号110331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