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示】文学院关于2023级本科学生三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人:团委审核  发布时间:2026-09-02   浏览次数:12

全院师生:

 

根据《文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经学生个人自评申报、班级初评并公布、年级审核、院测评小组复核、批准,我院2023级本科学生三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结果发布到文学院微信公众号、文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9月2日——9月6日。如有学生对评审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86592478

地点:汇文楼421办公室

 

文学院

202692

 文学院2023级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三年综合测评总分.xlsx

附:文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崔桂武

  周园园、王家勇、吴希斌、金立江、孙诗源、高阳、刘洪浩、高若淇、王艺霏(23016089)、张胜楠(23016103)、郝鑫雨(24016073)、刘思瑀(24016010)、寇紫(25016001)、高菲(25016080)

 

一审一校:高阳

二审二校:周园园

三审三校:崔桂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