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文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经学生个人自评申报、班级初评并公布、年级审核、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我院2023级本科学生2025-202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如对评审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86574537
地点:汇文楼421办公室
文学院
2026年8月31日
文学院2025-2026学年2023级汉语言文学(师范)综合测评明细表.xlsx
附:文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崔桂武
成 员:周园园、王家勇、吴希斌、金立江、孙诗源、高阳、刘洪浩、高若淇、王艺霏(23016089)、张胜楠(23016103)、郝鑫雨(24016073)、刘思瑀(24016010)、寇紫(25016001)、高菲(2501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