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全体学生: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沈阳师范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和《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评审工作要求,经过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根据申报学生的综合表现情况,我院拟推荐以下学生参评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
现对拟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10月21日到10月28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86574537
联系地址:汇文楼421办公室
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一日
关于文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docx
一审一校:刘洪浩
二审二校:周园园
三审三校:崔桂武